無車承運人,顧名思義,是沒有車輛的承運人,特指公路貨運行業里沒有自營運輸,車輛但可以承攬運輸合同業務的單位或個人。無車承運人的概念是由美國truck broker(貨車經紀人)演變而來,是無船承運人在陸地的延伸。相對于傳統的大連到丹東物流貨運關系中“貨主+承運人”而言,無車承運人的角色具有雙重性,對于上游貨主而言是“承運人”,對下游實際承運人而言是“貨主”,但無車承運人與貨運代理的本質區別在于無車承運人對貨主要承擔貨運交付責任。
在我國,大連到丹東物流無車承運人的發展有其歷史必然性。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國民經濟發展較慢,計劃經濟體制下物流運輸角色主要由國有企業承擔,幾乎沒有私營企業。改革開放后,承包責任制打破了原有計劃經濟模式,推動了個體經濟發展。隨著經濟發展和國際化進程的推進,原有的第一方、第二方物流已經無法滿足社會物資流通的需要,第三方物流作為“第三利潤源”逐漸被接納。
大連到丹東物流無車承運人的利潤來源。無車承運業務隨著資源附著的規模和業務體量的增長,盈利模式也會隨之變化。一般需要經歷投入期、盈虧平衡期、單一模式盈利、復合模式盈利等階段。